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落實節能減紙政策,財政部於1011228日發布「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等憑單申報單位於102131日前徵得符合一定條件之納稅義務人同意,可免依所得稅法規定填發101年度紙本憑單予該等納稅義務人,並可採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憑單電子檔案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憑單填發人應於每年210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給納稅義務人,俾利納稅義務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考量近年來陸續實施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服務等便民服務措施,對於使用上開服務之納稅義務人而言,未取得紙本憑單,尚不致影響其申報義務,為避免資源浪費,並兼顧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適度減輕憑單填發人填發憑單之作業負擔,針對納稅義務人「配賦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101年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憑單填發人只要取得渠等同意,即可免填發紙本憑單,或依納稅義務人要求以電子郵件寄送或提供平臺供納稅義務人自行下載憑單電子檔案,落實無紙化目標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前已同意憑單填發人免填發紙本憑單,惟嗣後有取具紙本憑單需求者,亦得要求憑單填發人補發紙本憑單或逕向國稅局查詢全年度所得資料,尚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



該局進一步指出,本簡化方案為試辦性質,因此只針對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居住者個人先行試辦,為協助及順利辦理10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問題,扣繳義務人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 //www.ntbna.gov.tw) 查詢,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查詢(網址:http://tax.ntx.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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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審查二科 莊淑純;聯絡電話03-3396789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3-3396789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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