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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保險法」,未來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銷售,以外幣收付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並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條件者,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給不計入國外投資總額。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許舒博估計,鬆綁之後會多出三千五百八十九億的資金,也可以選擇國外投資。
(程平報導)
依照現行保險法的規定,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最高不可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四十五,不過保險業者卻認為,其中以外幣收付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的保費收入,只是換成外幣存放在銀行,並沒有轉到國外,卻被計入國外投資總額,十分不合理。因此立法院十五號就三讀修正通過了保險法,鬆綁這個部份的外幣保單資金,不計入國外投資總額額度的限制。許舒博也估計,鬆綁之後保險業將多出3589億資金,有助提高投資收益,並回饋到保戶身上。
至於不被計入國外投資總額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保費資金,許舒博表示,在修法通過之後,將採申請制,由金管會制定相關規定,開放保險公司來申請,金管會將考量各保險業者風險管理的能力,並不是沒有限度的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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