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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是100年股利憑單的申報期!南區國稅局除籲請營利事業記得在101年2月6日前向國稅局辦理股利憑單申報外,同時提醒有分配屬於99年度盈餘的營利事業,要特別注意採用100年1月修正調降後的稅額扣抵比率上限計算可扣抵稅額分配給股東抵稅。
其稅額扣抵比率=200萬元/500萬元=40%,已超過稅額扣抵比率上限31.55%=【(200萬元/500萬元)×48.15%+(300萬元/500萬元)×20.48%】,
稅額扣抵比率必須取小31.55%適用,所以甲公司本次可分配可扣抵稅額946,500元=【300萬元×31.55%】給其股東抵稅。
國稅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申報股利憑單前,請務必詳加檢視是否正確計算稅額扣抵比率,以免因超額分配可扣抵稅額而遭受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周審核 06-2298015
彙總編號:1010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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