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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鑒於兩岸交流日趨熱絡,大陸旅客來臺觀光人數遽增,現行作業造成旅客出境前於機場或港口排隊等候退稅,實不利於我國國際形象。為紓解外籍旅客於出境機場或港口排隊等待退稅人潮,並減輕海關及銀行業務壓力,爰改善現行退稅作業,推動「外籍旅客購物現場小額退稅作業」。
北區國稅局表示,配合推動外籍旅客購物現場小額退稅作業,交通部、財政部以100年3月22日交路字第1000001954號、台財稅字第1000402865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為利於特定營業人申請核准辦理現場小額退稅機制,特於該辦法新增小額退稅用詞定義、委託特定營業人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事務依據,並明定受委託辦理現場小額退稅事務所生之費用
由特定營業人負擔及辦理現場退稅之特定營業人之條件,須另設置專責辦理退稅人員,該人員應具高中職、專科以上相關學歷,並具基本電腦操作概念,且應由稽徵機關授與一定時數(16小時)之專業教育訓練,經測試合格後,稽徵機關始得核准其辦理現場退稅業務。
該局進一步提醒,外籍旅客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之商店,購買退稅範圍內貨物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並在30天內將貨物攜帶出境者,得在出境時申請退還購買貨物所支付之營業稅。但是如果該商店貼有經核准辦理現場退稅標誌(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且退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以下者,可以在該商店馬上辦理現場小額退稅。
聯絡人:劉美君 電話:03-3396789分機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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