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消費者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於99年11月19日公佈「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作為初期推動的依據。第一階段試辦的廠商有全聯、統一超商、萊爾富超商,第二階段加入新光三越百貨台北站前店,未來將有更多試辦店及試辦廠商加入,詳請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入口網(http://www.einvoice.nat.gov)參閱。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試辦期間是由試辦廠商自行選擇載具,目前各試辦商所使用之卡片(載具)如下:


一、全聯福利中心:全聯福利卡(會員卡)
二、統一超商:悠遊卡及icash卡
三、萊爾富超商:悠遊卡及萊爾富會員卡
四、新光三越百貨:新光三越聯名卡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台灣目前每年統一發票印製量約115億張,消耗的樹木量相當於2座多的大安森林公園,並耗費相當的成本和儲存空間。為改變消費者購物拿發票的習慣,讓統一發票電子化,消費者不須蒐集統一發票,還可以幫您自動對獎,中獎之後可以設定轉入指定帳戶。電子發票使用上完全不佔空間,對獎及領獎流程更方便。


該局呼籲消費者購物索取統一發票時,能多多要求開立電子發票,提高店家申請開立電子發票意願,降低紙本發票之使用,並達到節能減碳的環保目標,為下一代守護綠色的家園。【#122】
新聞稿提供單位:電子作業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張雅青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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