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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落實便民目標,
自99年4月1日起,民眾至便利商店繳納國稅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繳納國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該局表示:民眾繳納國稅的方式主要有6種,包括親赴銀行臨櫃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以繳稅取款委託書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約定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稅款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稅等方式。
以往納稅人至便利商店繳稅或採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繳納國稅,繳納截止時間為繳納期間屆滿日24時,自99年4月1日起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該局呼籲,應繳納稅款如果超過繳納期限2天還未繳納,民眾只能親赴銀行臨櫃辦理,不能至便利商店或採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自動櫃員機(ATM)等繳稅方式,請納稅人務必注意稅單上所記載的繳納期限,以免徒增不便。如有任何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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