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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民林小姐來電詢問:欲幫國外友人至國稅局申請英文納稅證明及所得、財產清單等應攜帶哪些證明文件?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旅居國外之國民若未辦理換發及領取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如親至全功能櫃台查所得、財產等課稅資料時,應提示換發後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持舊式身分證無法辦理。


如係委託他人代理時,應檢附之替代性身分證明文件如下:1.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2.經委託人提憑護照向我國駐外館處辦理之授權書或委託書正本 3.委託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之委託人護照影本(需留存國稅局備查)

 

【#287】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陳幸宜
聯絡電話:(07)2367261分機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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