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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照顧一些「窮得只剩下房子」高齡族群,金管會有意主導跨部會合作,推動「反向抵押貸款」,讓老人可以拿房子做抵押,從銀行領取現金,俟往生或永久搬離後,銀行再處分擔保品。

此事已展開政策規畫,預計一年後試辦。

由於政策立意甚佳,一提出就引起銀髮族熱烈回響,很多人甚至直接要向陳冲主委道謝。但最終能不能順利推動,還有待各種條件配合。

事實上,較早之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就率先提出過「以房養老」的構想。這雖然不是衛生署主管的業務,但擴大而言,與老年醫護和社會福利都有所關聯。或許是國外類似制度推行的先例,從衛生署到金管會陸續釋出同樣的政策風向球,民眾反應也顯現確實有此需求。

由於包括美、英、法、加、澳等國都已推行此一制度,在台灣已邁向高齡化社會的此刻,進行規畫實屬必要。

有不少銀髮族,沒有足夠現金渡日,但又因為擁有高價房產,可能連申領中低收入或敬老福利的生活津貼的資格都沒有。現在,如果新的政策機制建立,對這些「窮得只剩房子」的老人而言,的確是一項福音。

當然,

既曰「反向」,首先就要逆轉社會已經習慣的幾個觀念和做法。

為了定期向銀行領取現金花用,必須先將房子的產權轉讓給銀行,在觀念上是否為多數老人接受,恐怕還有待觀察。

有些子女如果具有等著繼承房產的想法,可能也是一種阻力。

以國外經驗和現行制度來看,承做的銀行相關業者,要等待不確定的長期之後才能處分房產,風險不小,所以至今台灣的銀行對此反應保守。

而是否政府擔保等問題,更涉及社會福利範圍,這些技術性層面也要一併考量。

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從前任閣揆劉兆玄提出的老人長期照護保險,到這次的反向抵押貸款,都是老人養護政策的一部分。基本的重點在於,老年人並非全然是社會的負擔,從房產處理到銀髮族生活商機,都可能在適當的制度下,讓老年人和相關業者同蒙其利,政府應協助負起統籌規畫的責任



【2009/09/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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