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轉嫁方式茲舉例說明如下:



1.前轉:
即納稅人繳納稅款後將稅款加在貨物價格中,透過交易行為轉給買受人。


例如:廠商出售商品要繳交營業稅10元,出售時將10元營業稅加在商品中由消費者負擔

2.後轉:
納稅人要求生產因素的提供者,降低價格,藉以吸收稅款。

3.旁轉:
將租稅轉嫁於其他相關產業。例如成衣商將租稅轉嫁給出售裁縫車的廠商。

4.散轉(複轉):
納稅人所繳納的稅款不完全向前轉或向後轉,而由多人分散負擔。


例如饅頭店將部分稅款前轉給消費者負擔,部分後轉給麵粉廠

5.消轉:
對於前後轉均不容易,透由改良生產方式、提高生產率等方式吸收稅款。

6.償本(租稅之折入成本):
在財產的交易過程中,買方會事先將交易價格扣除租稅因素,成交後,由買方按期繳稅,但實際租稅仍落於賣方的一種租稅轉嫁方式。


例如:買房子時預期未來會繳交房屋稅及地價稅於是將預估之稅款數來和賣方砍價,雖然後來是由買方負擔稅款,實際上是賣方所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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