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各類所得憑單採網路申報者,如於申報期截止(102年1月31日24時)後發現申報資料有誤需要更正時,請檢具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更正/註銷通知書(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下載)、申請更正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網路申報回執聯及更正後完整之申報資料電子檔,向所屬稽徵機關提出更正申請,由所屬稽徵機關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辦理後續更正事宜。


為避免影響權益,如需更正申報資料者請儘早提出申請。欲進一步瞭解更正申報所需檢附之詳細資料,請洽詢所屬稽徵機關。申報單位若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李琮堯,電話:04-23051111
轉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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