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

 

102年1月份及2月份小規模營利事業營業稅核定稅額按月開徵的繳款書將於102年2月下旬寄出,1月份原繳納日期為102年2月1日至2月10日,適逢農曆春節假期,爰改訂與2月份同期為3月1日至3月10日止,請營業人留意,如期繳納


該局呼籲,稅款如未如期繳納,每逾2日將被加徵稅額1%之滯納金,很不划算。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林淑容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113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