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10/28 04:09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昨原本要討論「促產條例落日所得稅改革方案」及「資本利得課稅問題」,卻因時間不夠而未討論,但根據學者提出的書面報告,所得稅改革有七大方案,營所稅擬降至十七.五%或二十%,資本利得課稅則有五大方案,課不課徵證所稅都列入方案中。



「促產條例落日所得稅改革方案」由政大財政系教授曾巨威等人提出研究報告,報告中列出七大方案,綜合評估對經濟成長、所得分配及政府稅收的影響後,以方案一較為適宜,方案七也可列入考量。



方案一包括全面取消促產條例優惠、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十%、提高綜所稅四大扣除額、綜所稅二十一%以下各降一個百分點、營所稅由二十五%調降至十七.五%,估計一年稅收損失四四九億元。



方案七與方案一大致相同,但營所稅調降幅度較小,由現行的二十五%調降至二十%,估計一年稅收損失一百八十億元。



另外,「資本利得課稅問題」由台大經濟系教授李顯峰提出研究報告,報告中列出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的可能選擇方案,共有五大方案,停徵或復徵證所稅都列入方案中,但並未建議哪一個方案較適宜。



五大方案中,甲案是維持現制;乙案是個人及法人皆採分離課稅;丙案是個人及法人都併入所得課稅,損失可抵稅;丁案則是個人停徵,但法人併入營利事業所得課稅,損失也可扣除;戊案是個人分離課稅,法人併入營利事業所得課稅,損失也可扣抵。此外,乙案至戊案都搭配證交稅降低或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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