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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推動節能減碳、綠色消費及改善空污的政策,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民眾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每台最高可省新臺幣2,000元,以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進一步說明申請退稅程序,買受人購買符合上開規定的節能電器,可在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透過下列2種方式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並可選擇使用直撥退稅或郵寄退稅支票領款:
(一)紙本申請:填具申請書及檢附身分證影本,並檢附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的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電器之保證書影本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郵寄或臨櫃至任一國稅局申辦。
(二)憑證線上申請: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登錄申請,免附身分證影本,可直接於網路夾檔傳送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電器之保證書影本(限定上傳doc、docx、xls、xlsx、odt、ods、pdf、jpg、png、tif或gif檔等格式),如因故未能上傳,亦可於提出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將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黏貼於「應檢送文件申請表」親持或郵寄至通訊地址所在地國稅局。

該所提醒民眾,如果想要快速領到退稅款項,建議民眾透過線上申辦,利用網路夾檔傳輸附件並選擇直撥退稅,享受免出門、免排隊、免郵寄附件、免附身分證,更可線上取得收件編號可隨時查詢辦理進度,好處多多,歡迎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智慧政府好生活。

如尚有任何有關購買節能家電退還減徵貨物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東山稽徵所銷售稅股 吳建霖 
聯絡電話 :04-24225822轉310

更新日期:1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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