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有公營市場攤販反映,國稅局發文要求文到15日內要辦理營業登記,以前沒被課營業稅,為何現在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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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2年9月21日 下午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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邇來有廠商反映,中小企業資金取得不易,經營成本常因預繳稅款而增加,尤其經濟不景氣,銷貨不順造成經營危機,是否有辦法可緩解此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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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藥商銷售藥品與藥局時,屬醫師處方藥品者,應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或其他貨物者,則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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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營業事業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卻不收利息,或收取利息明顯低於所支付利息者,則對相當於其貸出款項支付的利息或其差額,都不會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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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以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的規定,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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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同一筆財產如因短時期內連續繼承而一再課徵遺產稅,將加重納稅義務人負擔。故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再轉繼承的財產且在死亡前5年內該財產已繳納過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在死亡前6至9年內者,分別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的遺產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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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時發現,公司以員工個人名義自國外網站購買資料庫並以電傳方式傳送相關資料,惟該公司並未能提示銀行結匯匯出、匯付或轉付之證明文件,亦未保存國外廠商之發票及相關文件,致該筆支出因憑證未符合規定遭稽徵機關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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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第3313次院會今(6)日討論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修正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限制要件為「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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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8月31日發布解釋令規定:不動產經銷售並完成移轉登記後,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買方返還不動產與賣方並辦竣移轉登記者,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應課稅之銷售行為。賣方嗣再出售該不動產,其依該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之起算日,應以其再取得所有權之移轉登記日為準。又上述賣方再出售持有期間重新起算之規定,以該令發布日後始辦竣返還移轉登記之案件,始有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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