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推動實體消費通路使用電子發票試辦過程中,為使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初期較為便利,並考量民眾消費時索取紙本統一發票的習慣短期難以改變,遂以紙本電子發票作為推動電子發票過程中的過渡產物。

該局說明,為了達到電子發票無紙化的目標,財政部已擬訂3個階段逐步推動,第1階段為「適應期」,針對未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的民眾,仍會提供紙本電子發票以為因應。第2階段「成長期」,透過多元載具整合應用,如信用卡、金融卡、甚至手機號碼等,讓民眾索取電子發票更為便利。第3階段「成熟期」,待多數民眾漸漸習慣電子發票後,導入電子發票的營業人,將不再提供紙本電子發票,以真正落實節能減碳環保愛地球的政策目標。

該局呼籲,紙本電子發票的兌領獎流程,與傳統統一發票相同,可直接赴郵局領獎,印有統一編號者,即為會計憑證,可直接持印有統一編號的紙本電子發票報帳核銷(亦可以直接黏貼於傳票上)

,請民眾放心索取。若有任何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521-988或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





聯絡人:資訊科 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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