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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 市面上所販售「米酒」及「料理米酒」究有什麼不一樣?差異在那裏?消費者應該如何分辨才是您所想選購的酒品?據北區國稅局表示,「米酒」及「料理米酒」之差異,大概可從酒精度、產製過程及包裝標示之不同來分別,且各屬不同酒類,所課徵之菸酒稅亦有不同。
北區國稅局指出,依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米酒」是以米類為原料,採用酒麴或酵素,經液化、糖化、發酵及蒸餾而製成之蒸餾酒;「料理米酒」是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其成品酒之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且包裝標示專供烹調用酒之字樣者。
因此,「料理米酒」之酒精度不得超過20度,且包裝標示須有「專供烹調用酒」之字樣;至於「米酒」則無酒精度限制,但不得調和食用酒精。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果是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酒精度雖未超過20度,但包裝標示無「專供烹調用酒」之字樣;或者是酒精度超過20度且有調和食用酒精者,是不得歸屬「料理酒類」或「蒸餾酒類」,而應歸屬「其他酒類」。
依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蒸餾酒類」、「料理酒類」及「其他酒類」應徵菸酒稅額分別為每公升每度為2.5元、每公升9元及每公升每度7元。因此,該局也呼籲,酒製造業者報繳菸酒稅應與實際產製酒類相符,以建立酒品信譽,保障消費者權益,始能贏得社會大眾的肯定與支持。
聯絡人:白麗娟 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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