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

 

民眾向國稅局申請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必須同時提示雙親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戶籍謄本,若僅有雙親之一方前往調閱者,則除檢附未到場配偶的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外,尚需檢附未到者之委託書;若未到場配偶僅國民身分證影本,則需由其切結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單親家庭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時,則申請人尚需提示其單獨具有該未成年子女法定監護權之證明文件。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