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方小姐來電詢問:我父親死亡前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能不能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加扣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557萬元呢?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必須是為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才可以加扣557萬元,至於被繼承人本身是不能適用的
  本案方小姐所詢問的父親是被繼承人,所以不能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557萬元。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鄭科長06-2298007
  彙總編號:99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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