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稅局表示: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暨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於102215日至102315日受理首次報稅民眾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此一便捷措施已於102315日截止,稅額試算通知書將於102425日以掛號或郵簡寄送申請人,逾時未收到通知書者,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可於425日至531日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是否適用




納稅義務人張君詢問,以往年度屬免稅所得者,但配偶皆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可否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此類案件只要本人或配偶於前一年度有申報綜合所得稅,就不適用此次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惟前一年度申報及後續核定內容如有符合稅額試算條件,仍會由財政部為納稅義務人提供稅額試算的服務,無須申請



提醒您5月初仍未收到國稅局所寄發的郵簡通知或稅額試算通知書表,請記得查詢是否適用,如經查詢未能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務必請於今年531日前自行辦理結算申報,以免受罰。

 


#192


新聞稿提供單位:鳳山分局 職稱:助理員 姓名:羅建富
聯絡電話:(077404001 分機: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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