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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自101年9月6日起行政訴訟由原來二級二審制,改採三級二審制,在全國各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事實審案件。而稅務案件訴訟標的金額在新臺幣(下同)40萬元以下者屬簡易訴訟程序事件。
(提供單位:法務一科蘇秀珍,電話:04–23051111轉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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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自101年9月6日起行政訴訟由原來二級二審制,改採三級二審制,在全國各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事實審案件。而稅務案件訴訟標的金額在新臺幣(下同)40萬元以下者屬簡易訴訟程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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