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屬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措施適用對象者,國稅局將主動幫忙試算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並於4月下旬將試算稅額通知書寄發給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依規定繳款或回復確認後,即完成申報,免再填寫結算申報書,當然更快速、方便囉!


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自去年度首次施行,納稅義務人即對此措施極為滿意,今年服務措施更便民之重大新變革之1為:納稅義務人去年係(1)以憑證為通行碼採用網路完成申報者或(2)以憑證為通行碼採用線上登錄試算服務作業完成申報者得以憑證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查詢及下載100年度試算書表。此項可說是簡政便民的1大創舉。


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於今年5月1日前未收到該稅額試算通知書或郵簡或不同意該通知書內容、欲增減免稅額、改採列舉扣除額或尚有其他來源之所得、扣除額、抵減稅額等資料者,應依法另行辦理結算申報,免依該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或回復確認,且不需向稽徵機申請更正。【#127】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朱素明
聯絡電話:(07)6260123分機535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