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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自99年1月1日起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或利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免再負擔手續費。




該局指出,為加強便民服務納稅義務人繳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税及營業稅之查核定稅款、申報自繳稅款、扣(代)繳稅款及行政執行滯納稅款,每筆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7-11)、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須自行負擔手續費每筆6元;或使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税及營業稅之查核定稅款、申報自繳稅款及扣繳稅款,須自行負擔手續費每筆10元;惟上述手續費自99年起改由政府編列經費支應,納稅義務人自99年度起即不用再自行負擔手續費。




國稅局特別呼籲,利用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及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省時、安全又便利,請多加利用。【#540】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助理員 姓名: 藍玉美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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