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其它稅務 (22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關務署表示,邇來屢屢發現廠商申報進口貨物(如機器設備),其貨品分類號列設有稽徴特別規定Z,卻未正確申報統計用數量,造成相關數據失真。由於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為政府釐訂財經政策重要參考,各貨品分類號列之進出口數量、重量、金額等資訊,廣為國內外各界關注及運用,正確性至關重要,為維護貿易統計品質,籲請業者正確申報。
    依據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暨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稽徵特別規定」欄使用說明,代碼「Z」意指當整套機器設備或組合物品須拆散、分裝報運進口,其第1批報運進口時已填其整套數量,餘者於日後分批進口時,該數量應填列「0」,並按整套機器或組合物品應歸列之稅則號別申報。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實務上常見機器設備或組合物以拆散或分裝方式進口,並以多份報單向海關申報,為避免重複列計及虛增統計用數量,進口報單第42欄數量(統計用)填報方式則須特別留意,以2份報單申報進口3組「不織布生產線輔助設備」為例,其貨品分類號列歸列為8479.89.99.99-4「其他第8479節所屬之機械」,設有稽徵特別規定Z,進口時請於第1批進口報單第1項次內數量(統計用)填列總套數3組,其餘項次及嗣後分批進口時該對應欄位則均應填列「0」,才不至造成機器設備統計數量失真,以確保統計用數量正確性。

新聞稿聯絡人:呂科長錦秀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806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針對連續2年無進口菸酒報關紀錄之菸酒進口業者,菸酒管理法第20條訂有退場機制,為維護業者權益,該署已於日前發函通知該等業者,如有實際經營進口菸酒業務事實者,可檢附最近2年內菸酒進口報關或其他足資證明有經營菸酒業務文件佐證;另考量業者可能係受COVID-19疫情影響所致,如仍有從事菸酒進口業務,可提供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說明,將予從寬認定。

  依菸酒管理法第20條規定,連續2年未經營菸酒進口業務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算3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之,並廢止其設立許可。財政部國庫署提醒無意繼續從事菸酒進口業務之業者,主動繳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可依菸酒業審查費證照費及許可費收費標準規定退還剩餘月數比率之許可年費。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核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課稅範圍,個人若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除因夫妻間互贈取得外,該房屋、土地取得日之認定,應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並以其取得日起至交易日止計算持有期間,按持有期間長短適用不同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該所指出,有民眾來電詢問,其於109年6月間出售自姐姐贈與取得之房地,該房地係104年12月訂立贈與契約,惟於105年1月始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可否以贈與契約日認定為房地取得日,並依其持有期間(104年12月至109年6月)超過2年未逾10年之稅率20%計算房地合一稅呢?經該所回覆:依所得稅法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規定,本案出售之房地取得日為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非為贈與契約簽訂日,是該房地取得日為105年1月,並應依其持有期間(105年1月至109年6月)超過2年而未逾10年,按適用稅率20%申報納稅。
該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前,應就房地之取得日、持有期間及其他有關文件詳加確認,以為正確申報,並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繳稅。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沙鹿稽徵所 綜所稅股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6651351轉212

發布日期:110-10-13 更新日期:110-10-08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關表示,「貓用寵物玩具」依其材質成分、加工製程、主要特性……等,各有不同貨品分類號列,例如「貓用寵物玩具(木天蓼填充玩具)」應歸列第3307.90.90.90-7號「其他未列名之香料製劑、化粧品或盥洗用製劑,不論是否芳香或有消毒性質者」,按第1欄稅率5%核課徵稅;而「貓用寵物玩具(植物性材料結合木天蓼製成之貓咪玩具)」則應歸列第1404.90.99.90-4號「其他未列名植物產品」,按第1欄稅率20 %核課徵稅;請進口業者注意正確申報。
       該關進一步說明,「貓用寵物玩具(木天蓼填充玩具)」係外層為加厚機能棉布,內部填充物為木天蓼(枝、葉)之造型魚類填充玩具,功能為利用木天蓼持久散發之特殊氣味吸引貓咪,可使其紓壓並產生愉悅感,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六規定,並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第3307節之詮釋,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7.90.90.90-7號「其他未列名之香料製劑、化粧品或盥洗用製劑,不論是否芳香或有消毒性質者」。另「貓用寵物玩具(植物性材料結合木天蓼製成之貓咪玩具)」則係為植物性材料結合木天蓼製成之貓咪玩具,且僅具切割、黏合等型態轉換之程序,仍屬原植物型態之階段,僅外型轉換並未進一步加工,亦未含有其他非植物性添加物,依解釋準則一、六規定,並參據HS註解第14章總則及第1404節詮釋,應歸列第1404.90.99.90-4號「其他未列名植物產品」。 
       該關呼籲,業者報運此類貨物時,請申報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俾利貨物快速通關。如對貨物之貨品分類號列有疑問時,可於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備齊申請書等文件(請至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首頁>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查詢下載)向該關申請稅則預審,如對前揭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亦可向該關稅則預先審核窗口洽詢(電話:07-5628262)。另於通關時如發生稅捐爭議,可向納保官(請至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網址查詢)申請溝通協調,以協助解決相關爭議。

業務承辦單位:業務一組
新聞稿聯絡人:陳志隆
電話:07-5628260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所稱固定營業場所,指經營銷售貨物或勞務事業之固定場所,包括總機構、分公司、建築工程場所及展售場所等類似之場所,如對外營業者,均應分別於開始營業前申請稅籍登記。
 

該所進一步說明,建設公司與所推出之建築工地在同一縣市稽徵機關轄區內,其於工地設立的工程場所或接待中心如有銷售行為者,應由建設公司依法報繳營業稅;建設公司與所推出的建築工地不在同一縣市稽徵機關轄區內,其於工地設立的工程場所或接待中心,如有銷售行為者,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但同一縣市有數個工地時,得選擇一個營業場所辦理稅籍登記,為該縣市各工地辦理營業稅報繳事宜。至工程場所或接待中心有無銷售行為,應視有無辦理收受客戶訂金、簽約及收款等事項而定,如僅作為監工、接待賓客、連絡性質或處理驗收建材等工地事宜而無銷售行為者,免辦理稅籍登記。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關表示,依據中央系統型及汽車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廠商以已繳納貨物稅之主機或冷媒壓縮機裝置冷凍冷藏設備,應於完工後由廠商向裝置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勘驗屬實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連同貨物稅完稅照或繳稅憑證,向海關申請核退所繳納之貨物稅。
       該關進一步表示,財政部原規定此類退稅案件應自完稅日起5年內申請,惟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公法上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爰前揭申請核退貨物稅案,自完稅日起10年內,均可申請辦理退稅。近來已有廠商於完稅日逾5年尚未滿10年申辦退稅之案例。
       該關提醒,若廠商進口已稅主機或冷媒壓縮機裝置冷凍冷藏設備,且符合前開退稅條件者,於完稅日起10年內均得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連同完稅照或繳稅憑證申請核退貨物稅,以保障自身退稅權益。

業務承辦單位:業務二組
新聞稿聯絡人:張嘉玲
電話:07-8237535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貨物稅優惠措施延長至115年1月7日,汽車每輛最高減徵5萬元、機車每輛最高減徵4 千元。  

該局說明,消費者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中古機車(150c.c.以下)換購新車,應由新車產製廠商或進口人於6個月內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提出申請退還新車減徵貨物稅,逾期不得申請,申請期間之計算如下:  
一、先報廢或出口中古車後購買新車者:以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所載發照日期之次日起算。 
二、先購買新車後出口中古車者:以海關核發加蓋戳記之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期之次日起算。
三、先購買新車後報廢中古車者:以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回收證明)所載回收日期或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所載日期之最後完成日之次日。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行號可使用工商憑證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etd.etax.nat.gov.tw)線上申請核發「無違章欠稅證明」,免出門即可快速取得稅務相關證明文件,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公司行號欲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無違章欠稅證明」,除臨櫃申辦外,也可使用經濟部工商憑證至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辦,並可下載稅捐稽徵機關依電子簽章法規定產製之證明文件檔案,該文件與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紙本證明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公司行號以工商憑證線上申辦後,系統會自動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將可至該入口網查詢申辦進度、結果及下載檔案。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擬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申請相關創新研發計畫補助,須檢附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1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惟適逢防疫期間,該公司為避免群聚感染,電洽國稅局詢問申辦方式,經該局電話輔導可利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之線上申辦管道,甲公司即使用工商憑證及時取得相關稅務證明文件。
  該局呼籲,公司行號請多加利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線上申辦稅務相關證明文件,可大幅減少臨櫃排隊等候及往返時間,亦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尤其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免出門即可完成線上申辦,安全快速又便利,請多加利用。如於線上申請遇有操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80-318洽詢。
(聯絡人:徵收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6)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9-29 更新日期:2021-09-29 點閱次數:233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於110年6月30日以前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之所得,屬權利移轉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但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屋、土地交易,應於訂定買賣契約書之次日起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個人交易預售屋之所得課稅規定整理如下:

交易日 110.6.30以前  110.7.1以後
取得日 105.1.1以後

課稅規定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所為之復查決定如有不服,應於法定期間內(即收受復查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以免因逾期申請而不符訴願程序。

該局表示,依據訴願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6條第1項前段規定,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訴願人不在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其在途期間。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所為之復查決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復查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6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稅捐稽徵機關向財政部提起訴願。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方先生來電詢問,因無力清償債務,致房地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拍得款項全數用來清償債務,沒有收到半毛錢,認為沒有所得,為何會收到房地合一稅的補稅單,還被處以罰鍰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之房地,不論自願或非自願,也不論有無所得或虧損,都要在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需依持有期間長短適用不同稅率,自行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於申報時一併檢附繳納收據。而強制執行拍賣也是房地買賣交易的一種型態,所以仍必須依法申報納稅,只不過申報期限係以「拍定人領得房地權利移轉證書日」之次日起算,且此種情形係屬財政部公告非自願性因素交易類型,若持有房地期間未滿5年者,可按較低稅率20%課稅。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臺北關表示,近來發現進口人報運進口樣品,屢屢發生低報樣品價值情事。該關指出,樣品雖為國際貿易常見之交易型態,且經常為未涉及價款支付之無償交易,惟進口樣品縱屬無償交易,其價格仍須按實際價值申報,以符進口申報規範。


    該關進一步表示,近期陸續以風險評估作業篩選出進口人低報樣品價格案件,經按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廠商守法自評」及「輔導作業」機制,向進口廠商輔導樣品申報相關規定,協助進口人主動陳報樣品正確單價,以提升其自身法遵程度,並確實配合海關政策,共創徵納雙贏。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經濟發達,金錢往來,多以支票為之,營利事業簽約支付租金時,往往以非即期支票付款而容易疏忽扣繳。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於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各類所得時,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又財政部95年9月1日台財稅字第09500265000號令,營利事業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範圍之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於該支票所載發票日,依法扣繳所得稅。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關表示,新鮮蔬果之單價主要受產季、氣候、運輸成本及消費需求等因素而波動,惟查近年來大白菜、青花菜、奇異果及蘋果等各類常見蔬果之申報價格,不分規格及品質長年維持固定不變,顯然有違正常市場機制。該關事後稽核關員審視是類貨物進口申報價格,與國際市場行情相較有偏低情形者,依關稅法第13條規定,對納稅義務人實施事後稽核,如稽核結果確屬異常,將補徵或追徵稅費併處罰鍰。
       該關說明,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係遞依關稅法第29條、31至35條等規定核定;依第29條第1、2項規定,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係以交易價格為計算基礎,交易價格係指進口貨物銷售至我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納稅義務人進口新鮮蔬果,報關時如買賣雙方尚未議定交易價格,需以預估發票(Proforma Invoice)先行辦理,納稅辦法應申報為「62」(估價未決)或「65」(預估稅捐);如以正式發票報關,則應以實際交易價格申報並以納稅辦法「31」(稅款繳現)完稅。
       該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3及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如有價格低報情事,在海關或相關查緝機關接獲檢舉、進行調查前,向海關主動申請更正或陳報並提供相關事證者,於更正或陳報範圍內,可適用減、免罰相關規定。該關籲請納稅義務人善盡誠實申報義務,俾符合法令規定並增進通關便利性。

業務承辦單位:機動稽核組
新聞稿聯絡人:黃執成
電話:07-5628415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財政部為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於1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規定,租稅優惠措施延長至115年1月7日,並延續汽車每輛定額減徵5萬元、機車每輛定額減徵4千元。

該分局就本次貨物稅條例及110年7月7日修正「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重點摘述如下: 
(一)汽車部分:
    1.中古汽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出廠年限由6年以上提高至10年以上。
    2.關於登記滿1年的認定,本人於110年1月8日以後報廢或出口自配偶取得之中古汽車者,得將配偶名下登記期間合併計算。
(二)機車部分:
    1.刪除中古機車「登記滿1年」之限制
    2.放寬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
    3.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新機車之新領牌照車籍登記之車主如非同一人,應檢附中古機車與新機車車籍登記之車主非同一人聲明書。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臺北關表示,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超過新臺幣2萬元或屬商用、販賣、替未隨行友人購買等不適用免稅規定,請主動向海關申報,若未據實申報或規避檢查者,將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第1項規定沒入。 


    該關指出,疫情期間迭有查獲旅客攜帶高價物品意圖闖關之案件,因未依規定前往紅線檯向海關申報而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關員攔檢查獲大量應稅物品,海關除當場驗放合於免稅額新臺幣2萬元之物品外,其餘應稅物品依規定予以沒入。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110年5月起國內疫情爆發,近期雖趨緩解,仍屬警戒狀態,且酒精原料國際價格續處高點,於疫情緩解前,仍有協助廠商降低進口成本必要。為持續充足防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之物資供應,財政部業依關稅法第71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10年8月27日為期6個月,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降幅為法定稅率之50%,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
    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本次藥用酒精原料機動調降稅率適用期間,係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2月26日止,有關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
    財政部關務署提供「機動調降90%以上未變性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供外界參考。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防杜短期炒作不動產,維護居住正義,遏止租稅規避,維護租稅公平,並穩定產業經濟及金融,「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下稱房地合一稅2.0),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於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該所說明,上開房地合一稅2.0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修正重點如下:
一、自今年7月1日起,營利事業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以下合稱房地)之所得,應按房地合一稅2.0申報納稅。
二、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一)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交易持有期間2年以內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稅率20%,於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二)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期間超過2年者,稅率35%,於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三、鑒於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房地,其登記所有權人為個人,與具獨立法人格之營利事業得為所有權之登記主體有別,故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交易房地之所得,應由該房地登記所有權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個人房地合一課稅規定申報,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建商依銷售建案買賣契約,以建商名義向電器行整批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符合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如欲依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應視其係屬代購或隨屋附贈家電之性質,來確認建商是否具備申請人資格。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A建設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於110年3月申請退還購買25臺能源效率第1級之新冷氣機減徵貨物稅共5萬元,為確認該等電器有無轉供銷售情事,遂請該公司提供使用情形說明及佐證文件,A公司表示大批購進節能冷氣機係供建案新屋裝置使用,依其提供之建案買賣契約顯示,買賣雙方約定由A公司代購家電並完成裝配事宜,故該等節能電器實際買受人為屋主,應由屋主提出退稅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A公司已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依實際代購價格共93萬餘元分別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代購」字樣交予屋主,A公司以自己名義提出節能電器退稅申請,該局除否准退稅申請外,並請其協助屋主申請退還冷氣機貨物稅。
       該局提醒,如有請建商代購電器情事,請屋主以自身名義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維護權益。該局另外指出,建商銷售房屋如標榜「買房送家電」,且買賣契約亦載明附贈家電之約定條款,其為履約而大量購入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之新節能電器者,該等節能電器係銷售房屋之「贈品」,非供銷售使用,因建商即為買受人,可逕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如仍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湯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8-24 更新日期:2021-08-23 點閱次數:209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規定,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所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單獨執業者,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同時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係屬其個人之生活費用,於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亦不得以伙食費列支
該所同時表示,邇來查核執行業務者107年度結算申報損益資料時,常發現獨資執行業務者,常有於事務所列報本人之薪資費用及伙食費情事,該所基於現行法令規定,均予剔除。
本所另提醒,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5年,並核實申報。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綜所稅股黃冠誌
聯絡電話:(04)8332100轉分機220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