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30 Mon 2011 19:11
影印1張3百 商業司A兩億抄錄費
- May 27 Fri 2011 19:23
詐騙新手法,請勿受騙上當! (2011/5/27)
- May 27 Fri 2011 19:21
試算稅額確認兌換超商禮券還有名額,請把握機會! (2011/5/27)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鳳山分局為鼓勵民眾利用試算稅額通知書確認或繳稅,凡戶籍在鳳山區、鳥松區、大社區、仁武區、林園區、大寮區及大樹區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持有試算稅額通知書之收執聯或已繳稅款的收據聯及5月份未兌獎的統一發票5張,至該分局4樓申報處即可兌換超商禮券1張,截至目前尚有2千多份的名額,請民眾把握機會趕快行動。
該分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至5月31日截止,已進入倒數階段,該轄區統計申報件數尚不及七成,呼籲民眾不要拖到最後幾天,以免排隊踴擠又浪費時間,為早申報早安心,請多利用網路報稅(網址:http://tax.nat.gov.tw),節省排隊等候時間。
該分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至5月31日截止,已進入倒數階段,該轄區統計申報件數尚不及七成,呼籲民眾不要拖到最後幾天,以免排隊踴擠又浪費時間,為早申報早安心,請多利用網路報稅(網址:http://tax.nat.gov.tw),節省排隊等候時間。
- May 27 Fri 2011 19:20
營業性質特殊且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小店戶」,國稅局將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2011/5/27)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業性質特殊的小規模營業人,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得免開發票之規定將被取消,財政部已訂定「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並轉各地區國稅局全面進行清查。
該局指出,過去包括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業若未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都被財政部以行政命令規範列為「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營業額是由國稅局予以查定,即使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得免開統一發票。
- May 26 Thu 2011 19:22
利用網路完成所得稅申報後相關注意事項及附件送件期限 (2011/5/2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於100年5月31日晚上7時截止收件(網路申報系統於同日午夜12時關閉),截至5月25日止,臺北市民已完成綜合所得稅申報的件數約占應申報件數6成,營利事業已完成所得稅申報件數則約占應申報件6成;提醒還未申報的納稅義務人把握時間,依限完成報稅手續,並請多利用網路報稅。
- May 26 Thu 2011 19:16
列報實物捐贈列舉扣除額補稅案例 (2011/5/2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5月份正值申報綜合所得稅季節,民眾以捐贈實物申報列舉扣除額時,請注意應以該實物實際取得的成本列報,千萬不要因高報該捐贈物品的價值,而遭到國稅局補稅甚至處罰。
該局表示,依列報實物捐贈案例,除土地外,還有納骨塔、未上市櫃股票、綠美化工程、教學軟體、毒品試劑及少數民族服飾等。經該局查核發現,以虛偽捐贈或高報捐贈財物價值遭到補稅的案件,97年度有137件、補稅金額達2億3,850萬元;98年度有119件、補稅金額達1億7,960萬元;99年度有54件、補稅金額達8,439萬元。
該局表示,依列報實物捐贈案例,除土地外,還有納骨塔、未上市櫃股票、綠美化工程、教學軟體、毒品試劑及少數民族服飾等。經該局查核發現,以虛偽捐贈或高報捐贈財物價值遭到補稅的案件,97年度有137件、補稅金額達2億3,850萬元;98年度有119件、補稅金額達1億7,960萬元;99年度有54件、補稅金額達8,439萬元。
- May 26 Thu 2011 19:14
列報實物(少數民族服飾)捐贈列舉扣除額補稅案例 (2011/5/2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由於個人對政府機關的捐贈,可就其捐贈價值全額扣抵個人綜合所得稅,沒有上限限制,導致納稅義務人爭相以假捐贈或高報捐贈財物價值逃漏綜合所得稅,國稅局近年積極追查此類逃稅案件,以遏止歪風。
該局表示,監察院最近調查國父紀念館受贈乙案,即是國稅局查核納稅義務人上述逃漏稅案例的延伸。由於國父紀念館在93年度接受16位民眾捐贈少數民族服飾共903件,原估計價值共2億1,085萬元,並由該館出具證明書給納稅義務人申報93年度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並申報退稅約2,470萬元;惟經臺北市國稅局調查認為,
- May 26 Thu 2011 19:10
辦理綜所稅申報後,發現有所得漏報或更正事項,應如何辦理。 (2011/5/26)
- May 25 Wed 2011 19:17
保險業務員領取佣金收入之課稅規定 (2011/5/25)
保險業務員招攬業務而自保險公司領取之佣金收入,已自97年7月1日起,依情況不同區分為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所得。
- May 25 Wed 2011 19:15
模特兒從業人員提供表演勞務報酬之課稅規定 (2011/5/25)
演藝人員提供表演勞務之報酬,依情況不同區分為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