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 16 Sat 2010 00:32
這不是肯德基! 捨炸雞賣烤雞 肯德基挨告
- Jan 16 Sat 2010 00:29
21日後看電影可帶外食 臭豆腐、鹹酥雞仍禁入
- Jan 13 Wed 2010 00:23
南區國稅局99年度菸酒稅專案查核即將開跑,廠商請注意
- Jan 13 Wed 2010 00:19
年終獎金屬非固定薪資,應依規定辦理扣繳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對很多公司來講,不管去年獲利是否豐收,總會於年終發放獎金及獎品,來犒賞員工,這些獎賞均屬非固定薪資,應按給付金額扣繳6﹪,惟如合併當月份薪資發放時,則可按照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辦理扣繳。但給付之對象如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每次應扣繳稅款不超過新臺幣2千元者,免予扣繳。
該局強調,年終獎賞如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則屬員工之其他所得,不用扣繳稅款,但職工福利委員會仍應於次年元月底前填報免扣繳憑單。若職工福利委員會之給付是由員工薪資提撥科目項下開支者,則屬員工領回先前提撥之薪資,該筆薪資前已歸課綜合所得稅,就不再視為員工所得,免再填報免扣繳憑單。
- Jan 13 Wed 2010 00:16
郵局存簿儲金利息免稅,其他存款利息則屬應稅所得
(桃園訊)八德市吳先生來電詢問,本人最近收到補繳稅通知單,經電話查詢補稅原因是漏報郵局利息所得28萬8仟多元所致,可是之前曾經聽說存放在郵局的利息不是免稅嗎?
一般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只要是郵局給付之利息都是免稅所得,不用繳稅;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郵局各種存款除存簿儲金之利息免一切稅捐,其他如定期存款利息所得仍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應納稅款,因此領取郵局定期存款利息這部分,則屬應課稅所得,應依規定扣繳並申報綜合所得稅,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勿漏報以免受罰。
- Jan 13 Wed 2010 00:14
立院三讀 小吃店大賣場放音樂免刑責
- Jan 10 Sun 2010 17:48
數字可變中文! 創新輸入法
- Jan 10 Sun 2010 02:32
生前投保巨額保險避稅應課遺產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邱局長政茂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投保巨額人壽保險,國稅局會查核其投保動機、時程、金額及健康狀況,如經綜合判斷認屬規避稅捐行為,會依實質課稅原則與遺產及贈與稅第1條規定,將該保險併計遺產總額核課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