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 23 Sat 2010 00:50
固定資產已屆耐用期限折舊足額後,於毀滅或廢棄年度列報損失
- Jan 23 Sat 2010 00:48
媒體申報扣繳憑單更正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採媒體申報之扣繳單位、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事後如發現申報資料錯誤,請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更正。
- Jan 23 Sat 2010 00:40
99年個人稅五大變革
99年個人稅五大變革
- Jan 22 Fri 2010 00:34
出售有價證券價款無法收回之呆帳損失,應歸屬免稅收入之損失
呆帳損失是營利事業常會發生的損失項目,不但銷貨帳款可能出現呆帳,出售有價證券的款項也可能產生呆帳情形,因證券交易所得目前仍處於停徵狀態,屬於免稅範圍,所以出售有價證券無法收回價款的呆帳損失,應歸屬免稅收入之損失。
- Jan 20 Wed 2010 23:51
政院指示推動汽燃費「隨油徵收」 消基會:不要說說而已
- Jan 19 Tue 2010 23:25
99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自98年1月21日修正公布,將遺產及贈與稅稅率修正為單一稅率10%,99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其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業經財政部於98年11月30日台財稅字第09804532560號公告發布如下:
(一)99年發生之遺產稅案件:
- Jan 19 Tue 2010 23:21
贈與子女嫁妝或聘金,應否課稅
(桃園訊)歲末又到結婚旺季,您有要送給即將結婚的子女嫁妝或聘金又怕被課贈與稅的困擾嗎?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
該局又表示,這部分的贈與是不會計入該贈與行為發生時當年度的贈與總額,所以贈與人當年度有其他贈與時,仍然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目前為220萬元)。至於如何認定贈與行為是屬於父母對子女「婚嫁時」的贈與,目前在稽徵實務上對於父母在子女結婚日前後6個月以內的贈與,都從寬認定為因子女婚嫁時的贈與。
- Jan 19 Tue 2010 23:18
凡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扣繳單位應填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參加競技競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之獎金或獎品,主辦活動之扣繳單位應填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獲勝或中獎者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
該局說明,年關將近,各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紛紛舉辦尾牙餐宴,其中不乏穿插抽獎摸彩活動,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前段及第3條第7款前段規定,獲(中)獎人為國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依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繳10%,惟國內居住的個人,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未超過20,000元者,得免予扣繳。獲(中)獎人非國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依給付金額扣繳20%。
- Jan 19 Tue 2010 00:03
營業人委託郵局或合法快遞業者運送外銷貨物始得適用零稅率退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規定,營業人非經海關出口外銷貨物申請適用零稅率者,應取得郵局或依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或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所出具之執據作為證明文件,始得適用零稅率退稅。
- Jan 17 Sun 2010 12:56
以德報怨/老母遭撞死 家屬幫窮騎士籌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