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綜所稅 (444)
- Oct 12 Wed 2011 21:11
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文修正說明 (2011/10/12)
- Oct 06 Thu 2011 21:0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修正通過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案,最快自101年實施 (2011/10/6)
- Sep 08 Thu 2011 21:21
行政院院會通過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之所得稅法修正草案 (2011/9/8)
- Aug 23 Tue 2011 22:10
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及托育中心等其他所得業者,填復本(100)年上半年度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 (2011/8/23)
- Aug 01 Mon 2011 19:22
100年4至6月份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將於100年8月1日開徵,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2011/8/1)
該局說明:每季查定課徵的營業稅,除以現金、約定委託轉帳繳稅外,還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繳稅;如果稅額在2萬元以下,更可以到統一、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享受 24小時的繳稅服務,且免負擔手續費,請營業人善加利用。
- Jul 26 Tue 2011 19:50
利用子女分散所得,除遭補稅外仍需處罰 (2011/7/26)
- Jul 26 Tue 2011 19:46
境外購屋之借款利息不可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2011/7/26)
- Jul 20 Wed 2011 19:49
核釋臺灣地區人民就讀大陸地區學校,納稅義務人列報免稅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相關規定 (2011/7/20)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業於99年9月1日修正公布,自同年月3日施行,是大陸地區學校學歷之採認已有法源依據;教育部亦於本年1月6日修正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以下簡稱採認辦法)並公告「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以下簡稱認可名冊),財政部爰於今(20)日核釋臺灣地區人民就讀大陸地區學校,納稅義務人列報免稅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相關規定:
- Jul 08 Fri 2011 20:10
列報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應有之稅務概念 (2011/7/8)
- Jun 25 Sat 2011 09:02
催生 托育扣除額2.5萬拍板
- Jun 24 Fri 2011 20:14
暑期打工,留心稅務問題! (2011/6/24)
- Jun 23 Thu 2011 19:57
列報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捐贈列舉扣除額補稅案例 (2011/6/23)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由於個人對政府機關的捐贈,可就其捐贈價值全額列舉扣除綜合所得稅,沒有上限限制,但若屬假捐贈或高報捐贈財物價值,將涉及逃漏綜合所得稅,針對此類案件國稅局均積極追查,以遏止歪風。
- Jun 20 Mon 2011 19:19
個人執業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名稱不再限制使用個人姓名! (2011/6/20)
自100年5月17日起,有關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名稱之登錄,財政部同意不再限制使用個人名義(姓名)為事務所名稱,但應註明「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2人以上聯合執業者,名稱應冠以「聯合」2字。
- Jun 09 Thu 2011 19:18
採用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委託取款繳稅,會在什麼時候收到帳單或何時會從帳戶提兌扣款? (2011/6/9)
- Jun 08 Wed 2011 19:45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期間截止後,如何補報所得或更正。 (2011/6/8)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網際網路結算申報已於100年5月31日截止受理,納稅義務人於網路申報期間截止後,始發現所得漏報或填報錯誤,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以免受罰。
- Jun 02 Thu 2011 19:16
納稅義務人採用試算服務申報後,扣繳單位辦理憑單更正,可免處罰 (2011/6/2)
- May 27 Fri 2011 19:23
詐騙新手法,請勿受騙上當! (2011/5/27)
- May 26 Thu 2011 19:22
利用網路完成所得稅申報後相關注意事項及附件送件期限 (2011/5/26)
- May 26 Thu 2011 19:16
列報實物捐贈列舉扣除額補稅案例 (2011/5/26)
該局表示,依列報實物捐贈案例,除土地外,還有納骨塔、未上市櫃股票、綠美化工程、教學軟體、毒品試劑及少數民族服飾等。經該局查核發現,以虛偽捐贈或高報捐贈財物價值遭到補稅的案件,97年度有137件、補稅金額達2億3,850萬元;98年度有119件、補稅金額達1億7,960萬元;99年度有54件、補稅金額達8,439萬元。
- May 26 Thu 2011 19:14
列報實物(少數民族服飾)捐贈列舉扣除額補稅案例 (2011/5/26)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由於個人對政府機關的捐贈,可就其捐贈價值全額扣抵個人綜合所得稅,沒有上限限制,導致納稅義務人爭相以假捐贈或高報捐贈財物價值逃漏綜合所得稅,國稅局近年積極追查此類逃稅案件,以遏止歪風。
該局表示,監察院最近調查國父紀念館受贈乙案,即是國稅局查核納稅義務人上述逃漏稅案例的延伸。由於國父紀念館在93年度接受16位民眾捐贈少數民族服飾共903件,原估計價值共2億1,085萬元,並由該館出具證明書給納稅義務人申報93年度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並申報退稅約2,470萬元;惟經臺北市國稅局調查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