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接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來電詢問:公司採購股東會紀念品,取得相關進項憑證,得否申報扣抵營業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饋贈,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參考財政部87年12月3日台財稅第871976465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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