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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2009/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

自今(98)年元旦起,各類所得、薪資所得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額繳款書,可直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www.etax.nat.gov.tw)線上列印,免再赴國稅局取用印製之繳款書。


該局說明,為便利扣繳義務人繳納扣繳稅款,自98年度起開放線上列印繳款書功能,只要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點選左方選單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後,即可看到「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功能,依序登入繳款資料,用一般A4白色影印紙印出條碼化繳款書,即可持向各級公庫及代收稅款處繳納。

 

該局提醒納稅人,只要繳款資料異動,即須重新登入正確資料,再重印繳款書,不可直接於繳款書上塗改,以避免繳納資料與條碼內容不一致。


該局指出,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之條碼化繳款書,於繳納期間內可至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營業門市繳納(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

 

另人工填寫之無條碼繳款書是無法到便利商店繳稅,請特別注意。

該局呼籲,請多加利用此項繳稅便民新措施,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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