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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第一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可以輕鬆報稅了,財政部今(102)年度特別針對首次辦理申報之納稅義務人,提供申請納入稅額試算服務適用範圍之服務。
該局表示,首次辦理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如已於規定期間(102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內向各地區國稅局提出申請,並經國稅局審核符合稅額試算服務適用條件者,國稅局將於102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繳稅案件之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之確認申報書等,或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透過憑證上網下載試算資料。納稅義務人如果不同意通知書內容或有其他應調整事項,仍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國稅局特別呼籲,首次辦理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若要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請務必於102年2月15日至3月15日以書面或利用網際網路提出申請。如您對稅額試算服務措施有任何疑問,都可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綜合所得稅課(股)洽詢,該局同仁都會熱忱為您服務。【#03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 秦月玲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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