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表示,每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國稅局會提供民眾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今(102)年可查詢之所得人範圍,與去年相同,包括納稅義務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滿20歲子女(須於100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及直系尊親屬(須於99 及100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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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各類所得憑單採網路申報者,如於申報期截止(102年1月31日24時)後發現申報資料有誤需要更正時,請檢具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更正/註銷通知書(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下載)、申請更正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網路申報回執聯及更正後完整之申報資料電子檔,向所屬稽徵機關提出更正申請,由所屬稽徵機關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辦理後續更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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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網路流傳「未對中的發票投入創世基金會的發票捐贈箱,財政部會以每張發票2元補助該基金會」,最近又再度流傳,南區國稅局特別提出澄清,強調絕無此事,因為統一發票推行經費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規定編列,依法不得補助任何個人、團體或組織;請民眾不要誤信網路不實流言,以免造成社福團體困擾。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響應節能減紙並發揮您的愛心,民眾可多多使用財政部推出之「愛心碼」,它是一組由社福團體自行設定3至7位數字的專屬號碼(條碼),民眾只要在消費結帳時出示您的「愛心碼」條碼給電子發票試辦商掃描,即可將您的電子發票捐贈到指定的社福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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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國稅局除針對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內容單純案件,賡續提供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外,以往無所得稅申報經驗、今年係首次辦理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如101年度所得單純、擬採標準扣除額等適用條件者,亦可於今(102)215日起至315日止,向國稅局申請適用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由國稅局協助計算稅額並依申請人選定方式主動寄發試算通知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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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王先生來電詢問,報載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實施稅額試算服務,我不知是否為適用的對象?如果是,應如何申請不適用此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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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第一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可以輕鬆報稅了,財政部今(102)年度特別針對首次辦理申報之納稅義務人,提供申請納入稅額試算服務適用範圍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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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之獨資、合夥組織,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報營利所得,依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該營利事業對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者,應就稽徵機關核定短漏之課稅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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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11012月份小規模營利事業核定稅額繳款書將於1022月下旬寄出,原繳納日期為10221日至210日,適逢農曆春節假期,爰改訂為同年31日至310日止,請營業人留意,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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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該營利事業支付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的費用,自10211日起,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並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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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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