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2008/12/29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以往民眾申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時,均是以人工手寫方式處理,在這個e化的時代中,此種方式不僅對填寫人或稅捐稽徵機關資料蒐集、整理而言,都是費時又費力的事。

該局說明:自98年1月1日起,財政部將建置完成「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電子申報專用)格式」,並將該檔置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供申報單位下載使用,且為兼顧個人資料保護及課稅需要,會將第2聯涉及所得人資料之所得人統一編(證)號欄位後3碼數字,以「*」替代,但第1聯則仍應將所得人資料詳實填列。

該局鼓勵有需要的民眾,屆時可多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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