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綜所稅 (44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區內科技公司林立,不少公司為留住人才,紛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作為對員工薪資、紅利外之獎勵以加強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最近因年度綜合所得稅報稅期間又將來到,有員工向該局詢問持有員工認股權證是否要申報一般綜合所得稅或個人基本稅額?

該局說明,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或公司法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外僑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若因為分居而無法合併申報,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99年1月1日起,個人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屬其他所得,改採分離課稅,免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隨著房市熱絡,房屋之相關交易更趨多元,預售屋建造期間,雖未辦理產權登記,個人若有買賣預售屋者,仍應依稅法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以免經稽徵機關查獲補稅並處罰鍰。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有轄區內之個人李君用網路辦理98年度綜合所得結算申報申請退稅,過了應收到退稅款時間而沒有收到退稅款,向國稅局查詢方知道李君屬所得稅法定義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課稅方式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同。因之,李君當年度雖然有扣繳稅款,也不能適用所得稅法結算申報退稅之規定。究竟「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綜合所得稅之申報及課稅方式有何不同?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0,000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園訊)金融海嘯後「不良債權」成為房地產炙手可熱的商品,投資客的最愛。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於本(3)月3日行政院第3236次院會中,就今(100)年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重大便民服務措施-稅額試算服務,向 吳院長、陳副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簡報。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受僱於個人之外籍看護工、監護工,如於一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滿183天,且每月薪資所得低於行政院核定基本工資的1.5倍,其申報納稅的稅率為6%。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園訊)八德市陳小姐來電詢問,日前收到97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繳款書,亦如期繳清稅款,請問是否還可以辦理增列扶養親屬?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結算申報,經國稅局核定補徵稅款並繳清後,始申請增列符合所得稅法之扶養親屬,國稅局將重核其應納稅額,如有溢繳稅款准予退還。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使民眾報稅更加便利,縮短報稅時間,自今(100)年5月份辦理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對於簡易的申報案件,將提供稅額試算的創新服務措施,也就是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各地區國稅局將會主動計算99年度綜合所得稅,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節省申報時間、人力及物力,財政部於99年12月30日以台財稅字第09904149200號令,發布「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提供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並於100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實施本服務措施。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每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前,國稅局會提供民眾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如果民眾希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往年是在4月20日前提出申請,但是今年申請的時間已提前至3月15日前!南區國稅局提醒想申請的民眾特別注意!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將於100年3月退休,其服務年資20年,一次領取之退休金500萬元,如何計算應稅之退職所得。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表示,取消現役軍人薪餉及國民中小學、私立初級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規定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業經 總統於本(19)日公布。依修正所得稅法第126條規定,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較容易發生的錯誤
(大里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國稅局核定開徵案件,將於明(100)年初統一寄發稅單,該所特別列舉歷年來常見之申報錯誤而遭國稅局剔除或核定補稅情形供民眾參考,以避免發生類似情形,致遭補稅甚至處罰。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園訊)桃園市廖先生來電詢問,本人最近收到補繳稅額通知單,經電話查詢補稅原因是漏報郵局利息所得28萬8仟多元所致,可是之前曾經聽說存放在郵局的利息不是免稅嗎?

一般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只要是郵局給付之利息都是免稅所得,不用繳稅;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立法院於本(100)年1月7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及第126條條文修正案,取消現役軍人薪餉及國民中、小學、私立初級中、小學、托兒所及幼稚園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規定,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埔里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埔里鎮黃先生詢問:本人預計於100年1月結婚,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需要夫妻合併申報嗎?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關於黃先生所詢問之問題,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依規定申報其上一年度之綜合所得稅,黃先生如於100年1月份結婚,因其99年度與新婚妻子尚未具有夫妻關係,尚無所得稅第15條第2項規定之夫妻須合併報繳之適用。

青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