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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婉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20131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因應大法官解釋夫妻強制合併計稅違憲,財政部已擬定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案,送行政院審查,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明年一月一日施行修正案賦予夫妻可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不再只限薪資所得,但夫妻仍需合併申報綜所稅


 


大法官解釋稅法規定夫妻間「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報稅,有如「懲罰婚姻」、有違租稅公平,宣告違憲。夫妻強制合併計稅的規定自去年初釋憲公布日起最遲二年失效,給財政部最長二年的修法時間,今年底前一定要完成修法


 


財政部官員表示,我國所得稅制是以「戶」為報稅單位,夫妻的所得可全部合併申報,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未來,將新增夫妻各類所得都可分開計稅的選擇。


 


財政部官員表示,規劃採取全部所得分開計稅的夫妻,配偶只能減除以「人」為單位的扣除額,如免稅額、薪資扣除額、身障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等,子女免稅額、房貸支出扣除額等,則由本人申報減除


 


財政部官員表示,修法後對醫師、律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高股利投資族有利,有機會享有稅率下降的好處。對大部分的上班族來說,未來修法後的影響不大。不過,因幾乎每人都會有存款利息、股息等其他收入,未來修法後,可能就要好好核算,所得劃歸哪一方,比較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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