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6小目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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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10 Wed 2010 00:07
到國外遊學,繳交國外大學或寄宿家庭之住宿費不得列舉扣除租金支出
- Feb 10 Wed 2010 00:05
一次繳清中斷期間積欠之全民健保費,其保險費應如何列報綜所稅扣除額?
該局表示,自95年起,納稅義務人繳納歷年積欠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 Feb 06 Sat 2010 23:36
自99年1月1日起個人海外所得,全年合計達新台幣100萬元,須併入計算個人基本所得額
- Jan 19 Tue 2010 23:18
凡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扣繳單位應填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該局說明,年關將近,各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紛紛舉辦尾牙餐宴,其中不乏穿插抽獎摸彩活動,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前段及第3條第7款前段規定,獲(中)獎人為國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依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繳10%,惟國內居住的個人,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未超過20,000元者,得免予扣繳。獲(中)獎人非國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依給付金額扣繳20%。
- Jan 16 Sat 2010 00:46
出售未過戶土地之利益,非屬免稅所得,應課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按所得稅法第4條第16款規定,個人出售土地的交易所得,目前享有免稅。不過,民眾購入土地後,因故未辦理產權過戶,轉手再出售給第三者時,土地所有權人直接變更為第三者,其所出售的是土地登記請求權,並非土地,所獲取利益並非出售土地利得,無法享有免稅,必須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按其他所得報繳綜合所得稅。
- Jan 13 Wed 2010 00:16
郵局存簿儲金利息免稅,其他存款利息則屬應稅所得
一般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只要是郵局給付之利息都是免稅所得,不用繳稅;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郵局各種存款除存簿儲金之利息免一切稅捐,其他如定期存款利息所得仍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應納稅款,因此領取郵局定期存款利息這部分,則屬應課稅所得,應依規定扣繳並申報綜合所得稅,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勿漏報以免受罰。
- Jan 08 Fri 2010 23:51
取得慈善機構或團體所開立的捐贈收據,可否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個人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且該機構或團體應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
- Jan 08 Fri 2010 00:21
具雙重國籍之納稅義務人如何申報
- Dec 30 Wed 2009 23:54
非屬醫療行為之養護費,不得申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A君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其中480,000元係某醫學中心附設護理之家看護費,該護理之家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又看護費係膳食費及照顧費,屬生活起居照護性質,不符合規定予以剔除。
- Dec 08 Tue 2009 22:21
個人及營利事業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之所得課稅規定
- Dec 08 Tue 2009 22:14
薪資所得課稅相關規定
- Dec 08 Tue 2009 00:37
有關保險業務員報稅之新規定
- Nov 29 Sun 2009 00:15
講演鐘點費與授課鐘點費如何區分
一、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所給付之鐘點費,屬所得稅法規定的講演鐘點費收入,可免納所得稅,但如與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全年合計數,超過新臺幣18萬元以上部分,不在此限。
- Feb 12 Thu 2009 21:37
於登記婚規定施行前已有效存在之儀式婚而尚未辦理結婚登記,綜合所得稅如何申報?
- Feb 10 Tue 2009 19:24
領取失業給付免納所得稅
《賦稅》2009/2/10
- Feb 09 Mon 2009 21:52
接到96年度綜合所得稅補稅案件,如符合一定條件,可申請延期繳納
《賦稅》2009/2/9
- Feb 09 Mon 2009 21:49
替代役男之薪餉應否併入綜所稅課稅?
《賦稅》2009/2/9
- Feb 09 Mon 2009 21:41
98/1/1起個人雇用所聘請之幫傭、看護工課稅疑義
《賦稅》2009/2/9
- Feb 06 Fri 2009 18:58
共同出資購地,未具名者於售地取得利益時,應課徵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