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綜所稅 (444)
- Jan 15 Thu 2009 18:26
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非屬免稅所得,應併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軍公教人員退休時將領取適用優惠利率之退休金存放於臺灣銀行儲蓄部,所領取之孳息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應依規定申報其個人綜合所得稅。
- Jan 15 Thu 2009 18:18
納稅義務人分居,申請分別開單,所適用之稅率級距係以夫妻雙方合併之所得淨額計算
《賦稅》2009/1/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夫或妻各有所得者,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應合併辦理結算申報,若因夫妻確已分居而無法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可據實於申報書內載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分居」字樣,申請分別開單,惟其發單補徵所適用之稅率級距係以夫妻雙方合併之所得淨額計算。
- Jan 15 Thu 2009 18:12
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所稱「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係指財產大於負債之情形
- Jan 14 Wed 2009 16:23
國內公司將庫藏股轉讓員工,應否課稅?
《賦稅》2009/1/14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國內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或公司法規定,將收買股份轉讓予員工,該股票交付日之時價超過員工認股價格之差額部分,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2項有關實物所得規定,參照財政部93年4月30日台財稅字第0930451436號令、93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30452711號令,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之其他所得,計入交付股票年度員工綜合所得總額,依法課徵所得稅。
- Jan 14 Wed 2009 16:15
持有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之調解書,可申請查調債務人之所得及財產資料
- Jan 14 Wed 2009 16:13
營利事業倒閉致出租人無法取得扣繳憑單應如何處理?
《賦稅》2009/1/14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詢問個人將房屋出租予營利事業,該營利事業按期所給付之租金已依規定辦理扣繳,惟嗣後該營利事業於年度中倒閉或他遷不明,負責人又行蹤不明,致個人出租人無法取得扣繳憑單,該筆租賃所得應如何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結算申報?
- Jan 14 Wed 2009 16:04
納稅義務人主體雖於申報時選定,仍得於法定期限內申請變更
- Jan 14 Wed 2009 15:57
營利事業於97年度裁減人力,給付員工之資遣費及預告期間工資,扣繳義務人如何計算其應稅之退職所得
- Jan 14 Wed 2009 15:54
納稅義務人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領取各項給付,應否課稅?
- Jan 14 Wed 2009 15:53
租地自費建屋,土地承租人應申報扣繳憑單,出租人應申報租賃所得
《賦稅》2009/1/14
(桃園訊)土地承租人於承租之土地上自費建屋,將建物所有權登記為出租人所有,並約定租賃期間由承租人無償使用該房屋者,依財政部96年3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604517910號令規定,土地出租人應依建物之營建總成本,按租賃期間平均計算各年度租賃收入加計當年度收取之現金為其租賃收入總額,於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核算各年度租賃所得。
- Jan 12 Mon 2009 16:14
消費券之綜合所得稅課稅規定
- Jan 11 Sun 2009 09:47
給付國外所得應就源扣繳
《賦稅》2009/1/10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取得中華民國境內營利事業給付之技術服務報酬,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規定,按給付額扣取20﹪。其中技術人員如為外國營利事業之員工,其差旅費應屬外國營利事業之費用支出,縱使合約約定由國內營利事業負擔來華之機票款、差旅費,仍應屬合約價款之一部分,依上揭法令規定應併入技術服務報酬一併辦理扣繳。
- Jan 08 Thu 2009 22:48
虛增公共設施保留地成本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遭補稅處罰近900萬元
《賦稅》2009/1/8
(臺中訊)最近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查獲甲君9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列報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扣除額5,000萬元,經查核購買土地之資金來源,發現甲君先向A公司(負責人為代書乙之二等親)以1,000萬元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 2個月內以5,000萬元出售該土地予代書乙君,取得土地出售價款5,000萬元之後向另一代書丙君按土地公告現值5,000萬元購買另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並捐贈政府機關。
- Jan 08 Thu 2009 22:46
年終尾牙摸彩,獎品如何申報扣繳憑單?
- Jan 06 Tue 2009 13:44
按月定額給付之加班費屬津貼不得免稅
- Jan 01 Thu 2009 14:33
98年度綜合所得稅(修正)
財政部近日公告98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金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除課稅級距金額未達應行調整之標準外,其餘均已達應行調整之標準,將按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上開額度及級距金額如下:
- Dec 31 Wed 2008 14:28
金融機構存款人死亡利息扣(免)繳憑單應如何申報
- Dec 31 Wed 2008 14:23
領取失業給付應否課稅
《賦稅》2008/12/31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在全球金融海嘯狂襲之下,企業大幅裁員動作頻頻,失業人口急遽攀升,失業民眾依就業保險法規定領取失業給付時,經常會詢問應否課稅的問題。
- Dec 31 Wed 2008 14:21
依國民年金法繳納保險費及領取各項給付之課稅規定
- Dec 30 Tue 2008 15:05
執行業務者因執行相關業務而支付利息予個人應辦理扣繳
《賦稅》2008/12/30
近來因景氣不佳,各行各業或個人常有融資之需,惟向銀行貸款常因信用問題而無法順利貸得資金,故轉而向個人融通。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除了公司行號、機關團體給付個人利息時,須辦理扣繳外,如為執行業務者因執行相關業務而給付個人利息,仍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切莫誤認為個人不須辦理扣繳而遭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