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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已結束,其相關的退稅時程為:綜合所得稅申報方式有網路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人工填寫申報書申報等3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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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選自【【2010/05/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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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有些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贈,每筆數萬元,全年累計數十萬元,惟受贈單位否認收到捐款及開立捐贈收據,而納稅義務人又無法提供捐款的資金來源與捐款流向,國稅局乃剔除該筆捐贈扣除額,除補稅外並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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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民林小姐來電詢問:欲幫國外友人至國稅局申請英文納稅證明及所得、財產清單等應攜帶哪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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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張先生問:我僅持有法院核發之確定訴訟費用額裁定,可否據以申請查調債務人之所得及財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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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已截止,民眾來電詢問何時可收到綜合所得稅退稅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退稅款分3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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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列報之汽車相關費用,原則以1輛為限,若列報2輛以上車輛之費用,應提出使用情形及與業務有關之事實證明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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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鎮陳小姐問:先生罹患重度憂鬱症,領有重大傷病卡,報稅時須檢附什麼證明文件方可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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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
高雄市民郭先生問到,其太太獨資經營1家小規模營利事業,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不知如何計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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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小港區民呂女士詢問:她先生98年度因治病需要,依醫師處方在醫院外購買醫院所沒有之藥品,該藥品支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是否可以申報列舉扣除?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答覆:納稅義務人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原則上須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受其扶養親屬(同一申報戶)之醫藥及生育費,且係付與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之醫療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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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更新日期:2010/05/31 02:50 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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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又是公司股東會旺季,雖然部分公司選擇股東會不發放紀念品,但仍有公司會準備紀念品,感謝股東支持。據國稅局表示,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購買紀念品贈送股東,因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饋贈,其支付之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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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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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由於兩岸開放直航及經貿關係密切,國人前往大陸地區經商投資者人數眾多,兩岸人才交流亦相當頻繁。不少國人子女選擇至大陸就學、深造,但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目前尚不可申報扶養年滿20歲以上之子女及列報該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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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更新日期:2010/04/17 02:18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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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份即將辦理的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除新增讓民眾可自行上網或到各地國稅局查調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子女教育學費等3項扣除額之繳費資料憑以申報外,另外還提高個人免稅額及多項扣除額之申報金額,這項節省民眾荷包的好消息,南區國稅局報給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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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個人買賣外匯利得及虛擬的「黃金存摺」交易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併計當年度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個人從事買賣外匯產生之匯兌收益及黃金存摺帳戶買賣黃金產生之收益,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應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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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季節即將來臨,高雄市民王先生來電詢問,如要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其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如何選擇適用。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在適用上,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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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人與配偶如因家暴等其他特殊情形而分居,不希望本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被另一方查調時,須於99年4月20日前,以書面(郵寄、傳真或臨櫃)或網路方式提出申請,逾期夫妻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將合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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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課稅方式與其在臺居留有很大關聯,分成結算申報與僅須就源扣繳兩種,而其國外所得應否課稅,則視其是否是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自境外雇主取得勞務報酬而定,簡單歸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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